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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肃校规校纪律,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院风、学风,现将公司给予赵永强同学退学警示做出说明。
赵永强,学号20131041088,2014级3班软件工程专业员工。该生2016-2017学年第2期旷课累计96学时。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员工学籍管理规定》(内师院发〔2017〕93号)第三十四条“学业警示”中“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应给予退学警示”中“每学期旷课累计41—50学时者”之规定,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退学警示。
计算机科学公司
2017年10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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